80年代演“刘三姐”走红的女星,靠美色敛财76万,37岁执行枪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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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三姐的故事想必大家都不陌生,《刘三姐》中演员们美妙的歌喉,以及对歌时自信飞扬的神情,肯定也令不少观众印象深刻。

在我们心中,刘三姐正直勇敢,但有一位“刘三姐”的扮演者,却因为不法牟利,突然消失在了观众的视野中。

其实她因为不法敛财数额巨大,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,已经于1992年被依法执行枪决。

她是谁呢?

刘三姐影视图(图为黄婉秋主演,非本文人物)

童年清苦,力争出头

程春莲,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湖北农村,家里靠务农为生,虽然仅仅依靠着几亩薄田过活,日子过得有些清苦。

但是家里的父母亲人都很宠爱这个长相甜美,性格活泼开朗的小姑娘,尽全力的为她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。

但即使是这样,在那个生产力水平较低,物资较为贫乏的时代,程春莲家的日子依然过得很辛苦。

即使日子难过,她依旧保持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,她非常希望某一天能够自食其力,并且能够通过自己的力量帮衬家里,让家里的日子变的富足。

就在程春莲十岁左右的时候,村里有人从镇上回来,告诉她的父母说,镇上办了个歌舞班,专招程春莲这样年纪的小孩儿,还包吃包住。

有人劝程父程母,既然孩子平时喜欢唱唱跳跳,不如送去试试。

就这样,程父带着程春莲到镇上报名,歌舞班的老师让程春莲表演个节目看看。

她就学着电影里明星的样子,又唱又跳的表演了一段。看完她的表演,歌舞班的老师连声大呼,这孩子有天赋,是个好苗子!

于是,程春莲顺利进入了歌舞班学习。

由于她没有艺术底子,需要从最苦最难的基本功开始练起,但是这个十岁的孩子硬是凭借着对艺术的热爱咬着牙坚持了下来。

在歌舞班学习了几年,程春莲的实力也渐渐显露出来,开始逐渐参与到歌舞班的演出任务中。

不过程春莲也非常争气,上了舞台毫不怯场,落落大方地面对着观众的目光,顺利完成了多次演出。

时间一长,程春莲开始担任主要演出角色,成为了十里八乡家喻户晓的“小明星”。

歌舞班老师看她实在适合吃这碗饭,就把唯一向市里推荐歌舞演员的名额给了她。

获得了老师的推荐,程春莲也不负众望地通过层层考核,成为了市舞蹈队的演员。

再上一个台阶之后,她也比之前更加努力地打磨专业技能。

一天到晚永远泡在舞蹈教室的她,也被大家爱称为“舞疯子”。

厚积薄发,一炮而红

在市舞蹈队期间就是因为程春莲这样拼命,因此机会降临之时,她也毫不犹豫的迎身而上,将它牢牢抓住。

因为电影版《刘三姐》大火,国家歌舞剧团决定创排《刘三姐》歌舞剧,在全国范围内海选演员。

面试了很多轮,迟迟没有找到适合担任女主角刘三姐这一角色的演员。

刘三姐这一角色对演员的要求很高,既要会演戏,又要会歌舞。

特别是得有一把好嗓子,否则就会严重违背人物设定。

毕竟,歌舞剧是看表演和歌舞的综合艺术,容不得造假。

这个消息传到程春莲所在的市舞蹈队,专业老师极力推荐她去试试。

因为她专业素质过硬,舞台表现力非常好,再加上她又喜欢唱歌,说不定就能抓住这次机会。

程春莲一开始不愿意,因为她觉得这么好的机会应该不会落到自己头上。

可是经不住身边人一劝再劝,最终前往北京参加了海选的面试。

没想到,她一出现在海选现场,就毫无悬念地拿下了这个机会。

程春莲成为歌舞剧《刘三姐》主演这件事,对于她所在的市舞蹈队,甚至对于她的家乡来说,都是一件值得骄傲的大事。

对于她本人来说,这次转折也正式打开了她走向全国的大门。

在那个文化生活相对匮乏的年代,通过大银幕的帮助,程春莲一夜之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家喻户晓。

各种商业活动和演出机会也越来越多,全国各地奔走,工作也逐渐填满了程春莲的生活。

不过她丝毫没有觉得辛苦,因为她已经实现了小时候的梦想,干着自己热爱的工作,通过自己的努力挣钱让父母家人过上了好日子,当时的程春莲觉得非常幸福。

钱欲迷眼,行差踏错

刚刚走红全国的程春莲是忙碌且幸福的,因为名气带来的,是她涨了许多倍的工资,舒适宽敞的房子,家人的幸福生活以及众人的羡慕和推崇。

不过,随着改革开放大潮带来的红利,很多人通过经商赚到了第一桶金。

在丰厚财力的支持下,便开始邀请像程春莲这样的当红明星参与酒会

程春莲出身农村,哪里见过这样奢华享受的场面。

渐渐地,影视、歌舞工作带来的回报已经无法满足她暴涨的欲望。

她毅然决然地向国家歌舞团提出辞职申请,准备南下深圳下海经商。她非常渴望像那些富豪一样,豪掷千金、奢华享受。

理想和现实终究是不一样,刚到深圳的程春莲就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。

她当明星赚来的钱,挥霍之后积攒下来的已经剩余不多,在深圳租了房之后她便开始尝试各种各样的投资。

只是她学历较低,又没什么投资、管理经验,很快就亏得血本无归。

只好找到一个销售的工作,开始朝九晚五地定时上班,做了没多久程春莲就对这份工作感到厌烦,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。

突然她灵机一动,想重操旧业,利用自己的明星身份赚钱。

只是她已经离开歌舞团一段时间了,很难再达到以前那种红极一时的程度,也没人再来请她商演,没人邀请她去参加酒会。

不过程春莲算是脑子转的很快的人,既然已经身在深圳,各方豪富汇聚于此。

她就想到从身边入手,利用销售职务之便,开始私自联系大客户,逐渐建立自己的人脉网。

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,她结识了梁述胜

梁述胜此人也算是大有来头。当时他正担任国家海洋石油局渤海地区的供销处主任。

某次梁述胜前往深圳出差,刚好与程春莲所在的公司有业务联系,于是两人就互留了名片。

很长一段时间内,两人并无其他交集。

80年代末,程春莲代表公司去北京跑业务的时候,在酒店前台偶然遇见了同住酒店的梁述胜。

当时梁述胜并没认出她,于是程春莲便主动上前交际。

一来二去,两人便凭借着业务上的往来建立了联系。

后来随着交往的不断深入,程春莲也使用了一些手段,请梁述胜帮忙利用职务之便,把她调进了石油公司工作。

进入石油公司,程春莲意识到自己得到了一个能“赚大钱”的“肥差”。

于是她便凭借着和梁述胜的关系,开始借助梁述胜在石油业界的影响力,搭建自己的人脉关系网络。

贪心不足,终陷囹圄

90年代初期,程春莲凭借着过硬的关系和强大的后台,以很浅的资历进入了石油公司核心部门。

这难免引来公司有实力或资历深的人员的不满。不过碍于其背后的势力,只能默默忍气吞声。

此时的程春莲也没有忘记带她入行的梁述胜,此时的她已经和梁述胜发展出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。

同时凭借着梁述胜在体制内的权力和关系背景,程春莲获批了50吨液化气,走出了“稳扎稳打的第一步”。

油气资源作为国家管控的稀有资源,能够通过私人渠道获取可以说是相当不容易。

通过梁述胜的关系拿到手的这50吨液化气,程春莲没有私自动用一分一毫,全部转手倒卖给了自己的公司。

通过倒卖这批液化气,程春莲获得了数量可观的抽成和佣金,也让她看见了自己发家致富,过上奢靡生活的未来。

尝到了甜头的程春莲又多次通过出卖自己的肉体和其他各种手段,从梁述胜那里多次获取油气资源进行倒卖。

由于程春莲能够通过权力关系拿到资源,业内很快就有了“刘三姐能拿到平价油”的传言。

一开始,有些人半信半疑地找到程春莲,想要验证传言的真实程度。

没想到程春莲通过与梁述胜合作,在政商两界紧密织就起关系网,竟然真的把这些资源弄了出来。

慢慢地,程春莲的能耐也在业内流传开来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找她“做生意”。

表面上的程春莲依然是石油公司一个小小的职员,但实际上,通过倒卖这些资源,她已经逐渐积累起巨额的财富。

按道理说,这种违背国家法律和规定的行为从开始的时候就不应出现。

不过在九十年代初期,改革开放才进行没多久,各方面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总还是存在缺漏,因此才让程春莲她们钻了空子。

不过,狐狸再奸诈也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。

倒卖的事情做多了,上头一直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。

这让程春莲开始觉得自己的关系足够硬,完全可以保全自身,不会出现任何意外。

而此时,她已经又先后从梁述胜手里拿了1000吨汽油和1000吨柴油。

在这其中抽取了不少“信息费”和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大额的佣金,并借此生活得奢靡放纵。

渐渐地程春莲的行为举止也不再像从前那样低调,甚至直接胆大包天地将这种暗箱操作摆到明面上,就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程春莲有这样的能耐。

有些对程春莲忠心耿耿的“合作伙伴”曾提醒她说,这生意还是见不得光,公开的秘密本质上还得是秘密,太过招摇必然会横生事端。

可此时的程春莲已经飘飘然地听不进去任何人的话。

她既然觉得领导默许这件事的存在,就说明这事是合规合理的,根本算不上违法违纪。

更何况,以她的关系和背景,就算有人看不惯,去举报又能怎样,她照样有八百种手段解决事情。

不得不说,程春莲不知道在嫉妒和利益的驱使下,人会做出什么事情。

终于,有人看不惯程春莲的所作所为,一封检举信提交到了检察部门。

检举信中一桩桩一件件,把程春莲这些年干过的所有倒卖国家资源的活动都列了出来。

详细到每次倒卖的数额,接受的买家以及程春莲本人,从这些活动中获取的佣金数额。

由于牵涉到的政商各界人员过多,倒卖资源数额巨大,检察部门非常重视这封检举信,当即组建了调查组,前往程春莲所在的公司调查事件真相。

程春莲的关系网很快便得知了这件事,着急的汇报给她,希望能尽早采取措施,拦下调查组,摆平这次风波。

可是程春莲却高枕无忧,依旧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。她很不屑地觉得,这些人不敢动她。

事实上,程春莲高估了自己和她的关系,也低估了国家机器的重拳。

调查组依照检举信上提供的线索,一条一条的取证核实,甚至一个数字,一个标点都核对的清清楚楚。

有了清楚明确的证据支持,接下来就是提出公诉,将案件相关人员抓捕归案。

1992年的一天精心打扮好准备出门的程春莲,在家门口被埋伏的办案人员抓捕归案。

直到这时,她还沉醉在自己不切实际的梦里,大声呵斥办案人员滥用职权,口出狂言地质问他们知不知道自己是谁。

甚至威胁办案人员说自己有关系让他们丢掉饭碗。
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在证据链明确、清晰,案件相关人员全部归案的情况下,检察机关对程春莲提出公诉,法院当即进行审判。

由于涉案人员倒卖国家资源数额巨大,涉及到行贿受贿金额众多,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,牵涉政、商人员众多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1992年4月3日,一审判决程春莲死刑立即执行。

程春莲被这个结果惊呆了,当即提出上诉。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于是,红极一时的明星“刘三姐”,终于因为自己的行差踏错、利欲熏心,付出了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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